煤礦經營管理流程規定
為落實生產經營承包方案,規范企業經營管理秩序,對經營流程規定如下:
一、年度費用預算流程
1、各相關承包單位(部門)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編制年度指標費用預算報送生產經營承包辦公室;
2、生產經營承包辦公室參照公司下達指標、生產銜接、礦重點工作安排以及歷年實際發生數據和修復品完成指標為主要參考,調整核定年度指標;
3、生產經營承包辦公室將核定指標報送領導組審批后,撥付到各承 ……此處隱藏1573個字……font-size: 21px;">根據集團公司加強物資計劃管理提高采購運營質效的精神,對我礦物資的前期試用做出如下要求:
1、所有新工藝、新設計、新技術、新材料、新配方等方可納入試用;
2、所有試用物資必須由公司核準的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及個人提供,并簽訂相關協議,協議中要對試用物資結算細節進行明確;由試用單位向生產經營承包辦公室提交物資名稱、型號、參數、具體事項、預期效果、成本分析;
3、物資使用前必須經過調研程序,并按照順序進行編報、審批《物資試用審批表》,到生產經營承包辦公室進行備案;
4、專業科室確定的試用單位,應制定相應措施由安監處負責審核,明確預期效果,生產經營承包辦公室隨機抽取試用單位參與人員填制相關數據或認可結果;
5、安監處、專業科室、試用單位、生產經營承包辦公室簽審物資試用效果報告、報分管礦領導審批。